2016年04月宁夏事业单位招聘4863人公告
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问答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一)留学归国人员能否报考?
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结束前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能否报考?
答:不能。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能报考外,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专升本、政法定向培养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均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不能报考。
(三)这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如何界定?
答:招聘范围:全区、全国。
全国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全区即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以下三类人员应聘不受宁夏常住户口限制:
1.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
2.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事业单位各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年龄应如何确定和计算?
答:年龄3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40岁以下,特殊岗位除外。举例说明:30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对“三项目”人员有什么倾斜政策?
答:面向“三项目”服务期满两年和考核称职(合格)人员招聘。
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三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服务锻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对“三项目”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既可以应聘定向岗位,也可以应聘其他岗位。
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三项目”定向招考(聘)政策被录(聘)用人员,不能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六)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有什么要求?
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为了方便考生报考,请考生仔细阅读《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选择适合自己专业的岗位报考。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区直主管部门、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一列中查询。
(七)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的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答:凡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已招聘的特岗教师,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时间以遴选公告为准)。
(八)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时间应如何计算?
答:1.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5.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6.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方法是:工作经历时间要求截止到2016年4月5日,报考人员参加工作的时间累计满24个月(起止月可按足月计算),即可算作工作经历。
其他工作年限要求以此类推。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具有工作经历相关有效证明,凡提供虚假证明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二、关于报名
(一)应聘人员以什么方式报名?
答: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宁夏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考生信息安全,考生在报名时须注意以下问题:
(1)用户注册。用户注册是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必备的环节,只有注册成功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协议》和《注册须知》,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核对无误,注册时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网上注册完成后,须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请在宁夏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首页“下载中心”中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不上传本人照片的,系统将无法提交考生报名信息,招聘单位无法进行审核。
(二)应聘人员身份证号被盗用抢注如何处理?
答:如出现应聘人员身份证号被盗用抢注的情况,本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一楼西面服务大厅)查验,查证属实后可以注册报名。盗用他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填写报名信息时需要注意什么哪些问题?
答:填写报名信息前,报考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政策问答,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机关事业单位的处理。
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四)应聘者是否可以随时查询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
答:可以。为了方便应聘者了解各岗位报名情况,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每天将及时汇总、公布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考生每天在报名网站可以随时查询每个岗位当天最新的报名统计情况。
(五)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如何办理免交报考费手续?
答: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分别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属地原则于4月15日18:00前到所在市人社部门办理相关减免手续,过期将不再办理。区直部门和银川市考生可直接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一楼西面服务大厅)办理相关减免手续。到现场办理有困难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代办。
三、关于笔试
(一)笔试包括哪些内容?
答:基于事业单位不同岗位对人的能力素质有不同要求,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笔试科目均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各150分,总分值300分。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300分。
(1)综合管理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综合管理类《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社会科学专技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运用、数量分析、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社会科学专技类《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3)自然科学专技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自然科学专技类《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数据加工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4)中小学教师类包括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
(5)医疗卫生类,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含口腔、医学检验、康复)、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含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管理(含卫生检验)六个类别。医疗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医疗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医疗卫生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二)什么情况下考生可以改报岗位?
答:1.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改报其他岗位的应聘者视为弃考。
2.已经通过资格初审但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应聘者,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注销原报名信息后可修改报考岗位。
3.招聘岗位在报名缴费截止后,因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经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可以开考的岗位。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在改报期内可以改报其他本人资格条件符合改报职位要求的岗位,自愿放弃(和没有符合改报岗位)的考生,考试中心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
四、关于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如何进行?复审时报考者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审核前,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取检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证件原件(包括职位要求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报名推荐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二)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凡申请笔试加分的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向各招录机关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①回族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②烈士的配偶或子女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县(区)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 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2)报考“三项目”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材料:
①“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处室出具的证明和服务地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教育局、卫生局、农牧局、扶贫办)关于本人身份、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②“西部计划志愿者”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自治区项目的“志愿者”凭自治区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③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服务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本人身份、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凡在资格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