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 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执行人事部、 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体检费用个人承担。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规定实施考核。对未就业毕业生主要查看了解考生档案和是否办理派遣手续及应回避等情况。对在职人员和单位临时聘用时间较长的毕业生要进行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的全面考核。
应聘人员因身体状况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名单和进入聘用范围人员名单均在章丘人事人才网(www.zqrc.gov.cn)予以公示。
五、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 合格人员填写聘用审批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发放《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双方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列入事业编制,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工资按照我市统计局上年公布的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70%确定,每两年调整一次,缴纳社会保险金,由政府财政负担,劳动合同期为5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能胜任工作并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六、监督检查
招 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最大限度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考录岗位计划表
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考录岗位计划表
岗位 |
招聘人数 |
报考条件 |
计算机应用 |
4 |
计算机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
财务管理 |
3 |
财会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
文秘 |
1 |
文秘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
综合管理 |
2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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