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总成绩公布后,根据各专业岗位招考计划数,按照招聘专业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在其他进入同一专业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按同一专业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名次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选岗次序。工作岗位一旦选择不允许改动,不按规定选择岗位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公示期满后,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考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公开考聘咨询电话:0539-8195576。 附件:《2010年兰山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计划》 )
中共兰山区委组织部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2010年兰山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计划
序号 |
专业岗位 |
学历 |
数量 |
主管部门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普通管理(非卫生类专业) |
专科及以上 |
4 |
宣传部 |
文化产业管理办公室 |
|
发展和改革局 |
服务业管理办公室 |
人社局 |
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园林管理办公室 |
2 |
普通管理(非卫生类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3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定向报考 |
农业局 |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统计局 |
普查办公室 |
3 |
普通管理(非卫生类专业) |
专科 |
4 |
行管局 |
行管局 |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定向报考 |
工业园管委会 |
工业园管委会 |
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
文化市场执法稽查大队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
4 |
普通管理(非卫生类专业) |
专科及以上 |
1 |
人社局 |
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
“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基层服务人员定向报考 |
5 |
金融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财政局 |
国有资产管理局 |
|
6 |
工程造价 |
专科及以上 |
1 |
财政局 |
投资评审中心 |
|
7 |
园艺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1 |
行管局 |
行管局 |
|
8 |
会计 |
本科及以上 |
1 |
人社局 |
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 |
|
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1 |
人社局 |
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
|
10 |
商务英语 |
本科及以上 |
1 |
商务局 |
国际商会 |
|
11 |
工商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1 |
商务局 |
国际商会 |
|
12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专科及以上 |
1 |
文广新局 |
电视台 |
|
13 |
广播电视编导 |
本科及以上 |
1 |
文广新局 |
电视台 |
|
14 |
公共事业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1 |
文广新局 |
文物所 |
|
15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文广新局 |
图书馆 |
|
16 |
测绘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道路维护管理办公室 |
|
17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道路维护管理办公室 |
|
18 |
建筑电气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道路维护管理办公室 |
|
19 |
建筑工程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道路维护管理办公室 |
|
20 |
土木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2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道路维护管理办公室 |
|
21 |
环境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
|
22 |
园林 |
硕士研究生 |
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园林管理办公室 |
|
23 |
城市规划 |
本科及以上 |
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园林管理办公室 |
|
24 |
植物保护 |
本科及以上 |
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园林管理办公室 |
|
25 |
法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司法局 |
普法办 |
|
26 |
森林保护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林业局 |
森林植物保护站 |
|
27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教育体育局 |
体育工作办公室 |
|
28 |
软件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1 |
卫生局 |
区医院 |
|
备注:报考人员按专业对口或专业相近的原则,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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