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信息
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凡报考石柱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生,请于2010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石柱县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交流中心(老法院院内B栋三楼)报名。联系电话:73339515。 (2)凡报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第一职业中学校教师的考生,请于2010年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重庆 市南岸区学府大道重庆市教育学院报名。联系电话:13709489821(曹老师),13008345177(马科长)。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2011 级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 考务费50元/科。
为优化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按照《重庆市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规定,经县编委会“石编委复”〔2010〕28号、114号和105号文件和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 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第一职业中学校(国家重点职业学校)教师11名。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50名,包括临床医学30名、护理学15名、医学影像1名、口腔医学1名、药学2名、中西结合1名。 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相关要求详见《石柱县2010年第4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详见“一览表”)的人员(不包括县内在编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符合报名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报名参考,经批准可按我县人才引进的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凡报考石柱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生,请于2010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石柱县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交流中心(老法院院内B栋三楼)报名。联系电话:73339515。 (2)凡报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第一职业中学校教师的考生,请于2010年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重庆 市南岸区学府大道重庆市教育学院报名。联系电话:13709489821(曹老师),13008345177(马科长)。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2011 级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 考务费50元/科。 (2)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特别紧缺专业,经批准可酌情放宽开考比例。 (3)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报名次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以报名时通知为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详见“一览表”。 3、加分项目及条件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公共科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公共科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公共科成绩中加2分。 来源:^91考试网
(三)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