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辽宁省实验学校招聘人员信息
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次日起至第三日15:00截止。
报名方式:直接到学校报名,填写电子报名信息表,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
报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号,辽宁省实验学校办公室302。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0]211号)精神,现将辽宁省省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在职教师。
2.报考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3.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在报名时提供给学校进行验证,相关资历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纳入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统一进行,省人社厅负责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公示招聘结果和办理备案手续,辽宁省实验学校负责招聘岗位考试考核等组织实施工作,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沈阳师范大学负责督促检查。
三、招聘方式
本次均招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四、招聘步骤
(一)岗位查询
(二)考试考核方式岗位招聘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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