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8日——2010年12月25日。
2、报名地点:毕节地区勘测设计研究院人力资源部(毕节市洪山路67号毕节地区勘测设计研究院506室)。
3、报名费100元/人,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招聘报名证明。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人事部门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统一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
五、笔试、面试
1、笔试:应聘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及对应报考职务专业知识测试,不指定教材。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不得小于2:1,小于2:1比例的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招聘的职位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地区水利局和招考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面试。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参加。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占6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测试占3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总成绩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费用自理,费用由实际产生体检费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由招聘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主要以当地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或以本人学籍档案为主,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二)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四)提供的资格证件不实。。
(五)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毕节地区行署网站以及毕节地区勘测设计研究院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范围之内未能提供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笔试、公开面试,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联系方式
1、毕节地区水利局
电话0857-8235796
2、毕节地区勘测设计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地址:毕节市洪山路67号
邮编:551700
联系电话:0857-8253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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