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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余姚市招聘公证员等事业人员信息
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12月17日一天(8:30至17:00)。
地点:余姚市人事局(市政府大院内)。
办法:报考者持本人户口薄(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和招聘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填写《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1),并接受资格初审。
准考证领取办法,将另行电话通知报考者。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余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浙江省余姚市公证处公证员2名、余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部负责人人选2名(开发区招商中心事业编制)。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公证员
宁波市域常住户口,本科学历,法学、法律类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具有公证员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工程部负责人人选
余姚市常住户口,本科学历,工程管理或土木工程、土木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管理专业,具有工程师任职资格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实际从事建设工程相关工作并满5年以上。
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二、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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