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办法及内容: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岗位的不同类别采用相应的考试办法。根据规定,我市事业单位2010年下半年职员招聘考试按岗位分类设置为A类和C类。A类为通用性公共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基础知识。C类为卫生技术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等医学综合知识。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入围分数线,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
注: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和《鹤山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办法》(鹤组字[2009]17号)中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加分条件的,必须于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1年1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鹤山市沙坪大林路175号鹤山市职业技术高级中学。
(二)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完成后入围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后进行组织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资格复查和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查无误后,在“鹤山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www.hsrsj.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本公告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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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资格审查表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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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码: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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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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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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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相片(1寸)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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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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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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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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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体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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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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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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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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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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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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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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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单位及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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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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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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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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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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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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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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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单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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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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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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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可打印,用蓝黑水钢笔、圆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
2、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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