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以上资料已就业者除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英语等级(本科四级)、计算机等级(省二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身份证、个人工作简历和获得的各类奖励原件及复印件;
4.获得的国家及省市相关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两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
招聘单位进行现场验证和资格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并留取复印件(复印件均不退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合格者,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市住建委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一)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内容以时事政策、法律常识、社会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为主。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总分。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住建委网站上(http://jw.nj.gov.cn/webpage/index.jsp)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开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5-86587196;监督电话:025-86587191。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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