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福荫园公墓管理处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报名须知
(一)报名前10个工作日在中山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民政信息网”上发布公墓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30;报名方式为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地点:市福荫园公墓管理处;联系电话:85599942,联系人:梁少梅。
(2)投诉电话:中山市民政局 0760-88267816;
(三)报名要求
(1)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现场进行填表报名。
(2)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计划生育证明、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4张。
(3)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中山市福荫园公墓管理处是隶属于中山市民政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为提高管理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招聘管理人员1名, 该人员定编在中山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额内,考核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予,户籍在政策允许下办理迁入,住房需自购解决。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关于同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中人社函[2010]379号),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需为往届毕业生,本科学历,会计或财税专业或电子商务专业,有3年以上公墓管理工作经验。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28周岁以下;
(四)限广东户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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