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苏省金坛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报名须知
1.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设立1:2的开考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
2.报名时,报名者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2) 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3)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4)往届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事代理手续。报考者经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金坛市事业单位招考录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交纳报名费、考务费98元。
3.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9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期过后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地点:金坛市人才市场(华阳南路86号)。
5.报考者于2010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凭报考证到市人才市场换取准考证。
为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用人机制,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确保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经研究决定,今年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 年12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应、往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
4.考生限金坛市生源或户籍(在职人员限金坛市内工作人员)。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办法
1.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设立1:2的开考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
2.报名时,报名者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2) 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3)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4)往届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事代理手续。报考者经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金坛市事业单位招考录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交纳报名费、考务费98元。
3.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9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期过后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地点:金坛市人才市场(华阳南路86号)。
5.报考者于2010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凭报考证到市人才市场换取准考证。
6.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