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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6日至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龙岗区统计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725室)。
3、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
(3)《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
(4)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初审
1、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由龙岗区统计局发放笔试准考证。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事局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三)笔试
1、笔试由龙岗区统计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龙岗区统计局组织,试题自行命制。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公布。
(五)体检、考核
体检由龙岗区人事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考核由区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人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在拟雇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
(六)雇用公示
(七)资格复核及办理雇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区统计局报区人事局核准并进行资格复核后,办理雇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此次招考年龄和工作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含本日),最高年龄30岁指1980年12月31日以后 (不含本日)出生,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经验指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六、招考的申诉与处罚
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在本次招考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考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解释权属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招考咨询电话:28949789
统计局投诉电话:28949789
区人事局投诉电话:28905246
龙岗区统计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职位表》
附件2:《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报名表》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附件1
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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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
单位 |
招考
岗位 |
岗位
类别 |
雇用
人数 |
所需要条件 |
考生
户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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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最高
年龄 |
学
历 |
学
位 |
所学
专业 |
职称 |
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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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统计局
统计稽查科 |
统计执法稽查员 |
辅助管理岗位雇员 |
1 |
不限 |
30 |
研究生 |
硕士 |
会 计 (110203)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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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 |
现在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户籍可放宽至深圳市 |
附件2
龙岗区统计局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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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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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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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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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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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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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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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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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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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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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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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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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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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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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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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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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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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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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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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驾驶证及驾照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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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何种外语及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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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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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爱好及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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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从高中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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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籍贯填写到市一级,户口所在地填写到区一级。
承 诺 书
本人承诺:本表所填信息全部属实。本人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所有条件。如不符合,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3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用人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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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情 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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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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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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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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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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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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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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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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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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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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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偶 情 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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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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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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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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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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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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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省 市 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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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女 情 况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是否独生子女 |
领独生子女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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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再婚 |
再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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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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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生育子女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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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生育子女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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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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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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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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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节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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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措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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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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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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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
2、此表须由调出单位和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以上的计生部门共同出具意见。
调出单位: 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