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招考雇员信息
报考及资格初审
时间:12月22日、12月23日、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时
地点: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堂(地址:深圳市沿河北路2006号罗湖司法大厦)
联系电话:25038527、25038526
方式:现场资格初审和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不得报考;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为补充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经研究,我院定于近期公开招考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雇员3人,有关要求和条件见附件。
二、招考范围
具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B类)或符合视同持有该合格证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深圳户籍,符合本公告及具体职位条件;
(三)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截止到2010年12月1日,如30岁以下指1980年12月1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2008年9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四、报考及资格初审
时间:12月22日、12月23日、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时
地点: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堂(地址:深圳市沿河北路2006号罗湖司法大厦)
联系电话:25038527、25038526
方式:现场资格初审和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不得报考;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验原件留复印件,所需材料如下:
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或符合视同持有该合格证的证明文件、《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两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