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市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栏上公示7天。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厦府[2001]综9号文要求,一律纳入合同管理。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其它事项
1、厦门生源毕业生(含就业和未就业毕业生,已就业人员其户籍和人事关系须在厦门,下同)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参照厦门生源: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②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10年应届毕业生。
2、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4、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6、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7、年龄计算截止日为2010年12月31日。
例:30岁是指1981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8、非2010年毕业的在校生不得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厦门歌舞剧院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厦门歌舞剧院
单 位 |
主管部门 |
经费形式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 需 资 格 条 件 |
最高年龄 |
性别 |
最低学历 |
最低学位 |
所学专业 |
户籍要求 |
其他条件 |
备注 |
厦门歌舞剧院 |
市文化局 |
财政拨补 |
乐团指挥 |
1 |
35 |
不限 |
普通教育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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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团指挥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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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厦门歌舞剧院 |
市文化局 |
财政拨补 |
倍司演奏员 |
1 |
30 |
不限 |
普通教育本科 |
|
倍司(低音提琴)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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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歌舞剧院 |
市文化局 |
财政拨补 |
中提琴演奏员 |
1 |
30 |
不限 |
普通教育本科 |
|
中提琴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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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歌舞剧院 |
市文化局 |
财政拨补 |
三弦演奏员 |
1 |
30 |
不限 |
普通教育本科 |
|
三弦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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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歌舞剧院 |
市文化局 |
财政拨补 |
声乐演员 |
3 |
30 |
不限 |
普通教育本科 |
|
声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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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歌舞剧院 |
市文化局 |
财政拨补 |
舞蹈演员 |
2 |
22 |
不限 |
普通教育中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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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
不限 |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获得省级以上比赛奖项的,年龄可放宽至2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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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歌舞剧院 |
市文化局 |
财政拨补 |
灯光设计 |
1 |
30 |
不限 |
普通教育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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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设计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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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应作为附件与《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方案审核表》一同上报;
2、“经费形式”按“财政核拨”、“财政拨补”、“经费自给”填写;
3、“最高年龄”一般应为5的倍数(如25,30,35);
4、“性别”除特殊岗位外不能限定为“男”;
5、“户籍要求”只填“本市”或“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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