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8日至12月21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人才市场(重庆市渝北区双龙大道161号)。
3.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红底或蓝底证件照2张。
4.报名时,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现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名额,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直至取足招聘名额为止,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
如体检合格人员报考前有工作单位,由区公安分局委托其原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如体检合格人员无工作单位,由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居委会和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政审。
(五)岗前培训
经政审合格者,将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
体检、政审、岗前培训合格者,由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发出聘用通知,被聘用人员携带身份证到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工作。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薪酬从优(五险一金按规定缴纳)。并保障办公设施、装备、服装等。
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告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报名电话:67826419、67583517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