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信息
报名须知
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0年12月23日8:00至2010年12月29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
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的第二天至12月30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及时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网上缴费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考岗位计划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不足1∶5的,将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考岗位。
考生于2011年1月6日至1月8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为加强法院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实行考(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17名,聘用制司法警察5名(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条件
应聘人员除了必须符合《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2、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2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高条件:男性不低于1.70米、女性不低于1.60米;
4、符合体检要求。
(二)司法警察条件
应聘人员除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2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2、身高不低于1.70米,双眼裸视1.0以上。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聘用制书记员和司法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者;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