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县煤炭工业管理局招聘县煤炭行业监管执法大队全额事业人员信息
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8日至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綦江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3—48626165、023—48671806。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同时提供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和自荐总结材料1份。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綦江县煤炭行业监管执法大队全额事业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岗位(紧缺岗位),共10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煤矿安全监管事业,有吃苦耐劳精神;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4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4、具有国民教育的煤炭类专业(采矿工程、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机电、机电工程、矿山地质)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助理及以上煤炭类职称的,可放宽到煤炭类中专学历;
5、具有2年及以上煤矿井下一线工作的经历;
6、具备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监管工作必备的身体素质,身体健康;
7、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和公文写作能力。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被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8日至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綦江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3—48626165、023—48671806。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同时提供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和自荐总结材料1份。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二)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