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外办招考专业技术雇员的信息
报名须知
(一)时间:2011年1月10日(星期一)至2011年1月11日(星期二),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二)地点:深圳市外办秘书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12室)。 (三)电话:82107807,82101040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 名表(附件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A类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婚姻状况和计划 生育证明(附件三,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 格)、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等。 注意: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深圳市外办)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本次拟招考专业技术雇员1名,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招考雇员职位表》(附件一,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3.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报考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岗位,须持有A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三、报考、资格初审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