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选聘技术雇员信息
报名须知;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1月10日(星期一),报名地点: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考试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劳动就业服务大厦四楼)。
(二)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婚姻状况和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者)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四)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有关规定,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决定选聘一名技术雇员,具体岗位参见《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选聘雇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2.关于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的计算截至2010年12月3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6年9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内,即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四)报考人员的户籍要求为深圳市龙岗区内。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