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拟招聘职位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6、确定拟聘人选。听取考察情况报告,讨论决定拟聘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7、公示。对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8、办理聘用手续。对通过公示的人选签订聘用协议,最低聘期为5年(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每个聘期为5年。试用期间,被聘用人员按区内同类人员享受相关的政治、经济待遇。
四、聘期待遇
被聘用人员作为特殊紧缺人才引进,工资除按同类同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标准执行外,符合区有关人才引进要求的,同时享受人才相关待遇。
五、编制管理
被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由区编委办办理入编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绩效考核情况,正常晋升职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期和年度目标工作责任状,每年考核一次,如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1月20日—1月30日
2、联系方式:
(1)报名网址:http://www.sqscdj.com(宿城党建网)
(2)咨询电话:0527-82960398
(3)监督电话:0527-82960192
3、报名方式和要求: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宿城党建网,直接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通过后,在领取笔试通知书时提供2张2寸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工作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县级以上奖励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审,如提供虚假材料,经核实取消笔试资格。
七、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定于2月15日上午9:00-11:30,采取闭卷形式。
宿迁市宿城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