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考试主要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一年来的时事政治。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2011年1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广东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教室。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www.mzjs.gov.cn/)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www.mzjs.gov.cn/)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www.mzjs.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广东省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地址:梅州市江南嘉恒路2号市住建局4楼。
邮编:514021;咨询电话:0753-2244606。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263340。
本公告由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附1: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经费来源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招聘条件 |
1 |
梅州市房屋测绘队 |
自收自支 |
专技岗 |
1 |
建筑工程及房屋测绘专业 |
全日制建筑工程测量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
2 |
梅州市西区房管所 |
自收自支 |
工勤岗 |
1 |
专业不限 |
大专学历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工),年龄30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及代码: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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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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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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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相
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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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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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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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籍地 |
省 市(县)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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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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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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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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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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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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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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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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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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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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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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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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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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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视视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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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视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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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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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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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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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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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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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从中学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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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成 员及 主要 社会 关系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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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何特 长及 突出 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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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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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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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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