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招考普通雇员信息
报名须知;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间:2011年1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地点:龙岗区政府大楼1515室,电话:28911495;
(二)报名时需考生提供《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并需携带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有职称要求的须提供)、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 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相关材料要求:1、学历 证书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2、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需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区委组织部拟面向全区公开招考普通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辅助管理岗位雇员2名。具体职位详见《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招考普通雇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具体职位条件的具有深圳市龙岗区户籍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
3.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2007年1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原则上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能报考;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则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均可报考;
2、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工作时间计算至2011年1月31日;
3、职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指2009年1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学校毕业分配时间为起算时间,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予计算;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三、招考程序及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