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2011年3月12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可凭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名人数达不到1:6比例的研究生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
参加笔试的本科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的研究生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6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需向招聘主管部门出具以下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本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201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进入考核阶段时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的介绍信);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到证;海外留学人员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要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时间为资格审查后二周内基本完成;面试考务费:70元。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不参加笔试的研究生岗位按照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岗位的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满分100分)者,取消进入体检考核人员范围资格。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范围人选。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七、考核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对考核人员,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
八、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应届和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在职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合格的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九、咨询电话和时间
(一)咨询电话
中共滨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电话12388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3162890
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43-3368333
(二)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河三角洲(滨州)国家农业科技园管委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