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40%和60%。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于4月9日上午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果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将随笔试结果一并公布。
面试前一天,入围面试人员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前往招聘单位工作地点接受资格复审。所有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户口本等材料原件。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面试打分按岗位汇总,面试结束后,在指定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入围体检人数按1:1比例确定。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由单位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我单位负责支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情况等。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不超过2人。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与原单位协商后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将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58号浙江水工大厦(邮编:310020)
联系电话:0571-86042474(联系人:胡学红)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局
(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
2011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