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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度池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加全省统考岗位招聘公告》,因报考1501019岗位(市城市防洪管理处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洪丹,准考证号:15020300718)放弃考察资格,按规定,递补曹春芳(准考证号:15020300724)为体检对象。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3年9月16日。
二、办理体检确认手续。请体检对象于9月16日上午7:0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和2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均为原件)到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百牙中路1号,市政府大楼512室。联系电话:0566-2023221)办理体检确认手续。
不按 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标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
四、请体检对象认真阅读《体检考生须知》和《体检考生注意事项》,做好体检前准备。
附件:
附件三:
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携带体检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于2013年9月6日上午7:00前空腹到池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体检确认手续后集中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当天不报到或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期间考生须接受体检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医院体检场所。如有携带,须交监督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三、体检前考生应将本人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体检开始后由工作人员逐一引入体检场所。
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结果无效处理。
五、受检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查或专项检查,弄虚作假或者隐满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按规定给予体检不合格等处理。
六、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据实收取,由考生自理。
七、体检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体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