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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三支一扶考试内容-每日一练(9.30)
2017-09-30 15:17:1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1.下面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义务的是()。

A.劳动 B.受教育

C.遵守宪法和法律 D.获得物质帮助

2.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

A.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监察机关

3.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

A.合同 B.侵权行为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4.张某于2000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后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1年1月该企业解散。2003年5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上述15万元债务。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错误的是()。

A.因该企业已解散,甲公司的债权已消灭

B.甲公司可以要求张某以其个人财产承担15万元的债务

C.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D.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的期限应于2003年1月届满

5.关于泄露国家秘密罪,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本罪主观上只能是故意

B.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在客观上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C.非国家工作人员犯本罪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适用本罪法定刑进行处罚

D.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应依间谍罪处罚,不适用本罪

参考答案及解析见下页

1.【答案】AB。解析:我国《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故本题答案选AB。

2.【答案】BC。解析:在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还有专门法院和检察院,不包括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等其他国家行政机关。故本题答案选BC。

3.【答案】ABCD。解析:债的发生原因,概括起来有两种:一是由于当事人的自由约定,这主要是合同之债。约定之债实际上是利益上相互对立的公民或法人为满足自己物质或精神上的某种需求,相互协商,互相设定权利与义务,并通过对方履行义务而使自己的权利得以实现的行为。二是由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债务,如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

4.【答案】ACD。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因此,本题选择ACD。

5.【答案】BC。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就是泄露国家秘密罪,所以A错。故意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都可以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目的,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应当依照刑法有关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而不构成本罪,所以D错。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此外,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也应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出卖获利,有的是为了炫耀,以显示自己消息灵通等,但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但是如果行为人出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目的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论处。《刑法》第39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所以选BC。

One should eat to live,not live to eat. 人生应为生而食,不应为食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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