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到。
(二)报到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政审表、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政审表上须由考生本人毕业院校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签署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政审内容主要为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
(四)因助学贷款未按时拿到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和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五)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自愿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