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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公共基础知识之行政管理(36)
2016-01-20 15:49:3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2016年三支一扶考试大部分省份考公共基础,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中国近现代史、世界现代史及其他知识等。下面^91考试网三支一扶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行政管理知识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251、行政机关可否直接适用司法解释?

行政机关在办案时可以参考有关司法解释,但不宜直接适用司法解释。

252、“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是行政处罚的罚种吗?不是

253、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前,是否要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不要。

261、发现已生效的处罚决定不当怎么办?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章的有关规定:

(1)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有权决定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重新进行审查;

(2) 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决定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重新进行审查;

(3) 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审查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时,可以直接纠正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错误行政处理决定,也可以责成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行纠正其错误的行政处理决定。

(4) 对原行政处理决定重新进行审查的,审查结论一般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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