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工作人员招聘信息
报名须知;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闵行区中春路9999号人事科收。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三无对象”及社区中的男性慢性精神病患者、老年痴呆和其他各类痴呆人员提供收、治、教、工、娱、疗、康复等服务。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医生岗位,职数2名;
副主任医师岗位,职数1名;
药剂师岗位,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医生岗位:负责参加日常诊疗工作,对患者进行查房及参与各项临床业务培训及考核,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参加医务值班。
副主任医师岗位:参加诊疗与诊断复核工作,主持所在科室三级查房工作,主持疑难病例讨论,参加院内会诊,负责对下级医师的临床指导。
药剂师岗位:做好排药及药库日常管理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医师:本市城镇户籍或持人才居住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2)副主任医师:户籍不限持人才居住证,年龄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精神科临床工作经验。
3)药剂师:本市城镇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药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药剂士及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