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儿童医院2017年8月招聘岗位信息表(编内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单位 |
主管部门 |
经费形式 |
招聘岗位
(注明岗位类别) |
岗位类别 |
最高岗位级别 |
招聘
人数 |
所 需
资 格 条 件 |
编制类别 |
最高年龄 |
性别 |
最低学历 |
学历类别要求 |
最低学位 |
所学专业 |
其他条件 |
001 |
厦门市儿童医院 |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财政核拨 |
病理科主治医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0级 |
1 |
40 |
不限 |
本科 |
全日制普通教育 |
学士 |
临床医学,病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理生理学 |
1.
具有病理学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2年以上儿童专科医院或三级综合医院病理科工作经验。 |
编内 |
002 |
厦门市儿童医院 |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财政核拨 |
病理医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2级 |
1 |
35 |
不限 |
研究生 |
全日制普通教育 |
硕士 |
临床医学,病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理生理学 |
1.
临床医学专业方向须为病理学;
2.2010年后(含)毕业生须完成临床病理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编内 |
003 |
厦门市儿童医院 |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财政核拨 |
儿内科副主任医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7级 |
3 |
45 |
不限 |
本科 |
全日制普通教育 |
学士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1.具有儿内科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2年以上儿童专科医院或三级综合医院儿科临床工作经验。 |
编内 |
004 |
厦门市儿童医院 |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财政核拨 |
儿内科医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2级 |
5 |
35 |
不限 |
研究生 |
全日制普通教育 |
硕士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1.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方向须为儿科学;2.持有临床类《医师资格证书》;3.2010年后(含)毕业生须完成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编内 |
005 |
厦门市儿童医院 |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财政核拨 |
儿内科主治医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0级 |
5 |
40 |
不限 |
本科 |
全日制普通教育 |
学士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1.具有儿科学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2年以上儿童专科医院或三级综合医院儿科临床工作经验。 |
编内 |
006 |
厦门市儿童医院 |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财政核拨 |
耳鼻喉头颈外科医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2级 |
1 |
35 |
不限 |
研究生 |
全日制普通教育 |
硕士 |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 |
1.持有临床类《医师资格证书》;
2.临床医学专业方向为耳鼻咽喉科学;3.2010年后(含)毕业生须完成耳鼻咽喉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编内 |
007 |
厦门市儿童医院 |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财政核拨 |
麻醉科副主任医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7级 |
1 |
45 |
不限 |
本科 |
全日制普通教育 |
学士 |
临床医学,麻醉学 |
1.具有麻醉学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2年以上儿童专科医院或三级综合医院麻醉科工作经验。 |
编内 |
008 |
厦门市儿童医院 |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财政核拨 |
皮肤科医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2级 |
1 |
35 |
不限 |
研究生 |
全日制普通教育 |
硕士 |
临床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 |
1.临床医学专业方向须为皮肤病与性病学;
2.持有临床类《医师资格证书》;3.2010年后(含)毕业生须完成皮肤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编内 |
009 |
厦门市儿童医院 |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财政核拨 |
心脏超声医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2级 |
1 |
35 |
不限 |
研究生 |
全日制普通教育 |
硕士 |
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1.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方向须为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2.持有临床类《医师资格证书》;3.2010年后(含)毕业生须完成超声医学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编内 |
010 |
厦门市儿童医院 |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财政核拨 |
药学部主管药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0级 |
1 |
40 |
不限 |
研究生 |
全日制普通教育 |
硕士 |
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 |
1.具有主管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2年以上儿童专科医院或三级综合医院药学工作经验 |
编内 |
011 |
厦门市儿童医院 |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财政核拨 |
医院管理职员 |
专业技术岗位 |
12级 |
2 |
35 |
不限 |
研究生 |
全日制普通教育 |
硕士 |
卫生管理类、预防医学类 |
|
编内 |
|
|
|
|
|
|
|
20 |
|
|
|
|
|
|
|
|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与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的《厦门市儿童医院委托管理协议》的文件精神及厦门市儿童医院的发展需要,经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厦门市儿童医院决定组织实施本单位2017年8月补充编内工作人员统一招聘工作。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儿童医院2017年8月招聘岗位信息表(编内岗位)》(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七部分第十四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试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招聘网
(http://chjob.fudan.edu.cn/invite2/index.do)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设置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说明并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
4、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
5、本次考试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网络报名结束后,由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团队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考流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8月10日上午8:00至8月17日下午17:00登录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招聘网(http://chjob.fudan.edu.cn/invite2/index.do),通过用户注册形成报名账号提交个人信息。逾期未提交信息不能参加考试。
2、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审核。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地点为厦门市儿童医院行政楼(E区)五楼会议室。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并依序装订成册:
1)应聘登记表;
2)身份证;
3)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材料;
4)符合加分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须在8月21(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厦门市儿童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申诉。
4、应聘登记表打印:于8月10日上午起自行上网打印应聘登记表。
5、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招考的,将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招聘组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准许符合条件的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医师岗位如需笔试,其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关知识、专业英语测试,其它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关知识,每科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自行上网打印应聘登记表,并持该表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通过厦门市儿童医院E区行政楼一楼大厅公告栏,短信或邮件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并保持通信畅通。
3.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3分;服务期为1年且期满考核合格的(不含服务期为2年但服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人员),报考市属事业单位不加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国家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1年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从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生源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以上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加5分。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各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免笔试人员在专业测试、面试环节均不享受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视为弃权。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