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卫生系统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卫生系统招聘复习资料

2013年09月四川宜宾翠屏区第二次考调医务人员人公告(一)
2013-09-17 14:12:2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91考试网提醒您关注最新招考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4名,具体详见《宜宾市翠屏区2013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医务人员岗位表》。

二、考调范围及条件

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医务人员,并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具有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应任职资格。

报考者的年龄计算一律以报名截止当日为计算截止时间。报考者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如:报考岗位年龄限定为45周岁及其以下的,是指报名截止当日未满46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考调的任何环节, 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3、24日两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

3.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证,以及其它反映自己业务能力水平、成绩的相关资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医务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1寸个人近期免冠彩照3张。

4.报名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准予报名。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调的人员报名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二)考试

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以选用。面试的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三)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与进入体检考核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制定考核办法,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体检由区人社局、卫生局统一组织拟聘用医务人员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四)考核。由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

(五)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区卫生局审核并报区人社局同意后,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调动。体检、考核合格者按《宜宾市翠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所有考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岗并完善调动相关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取消选用资格。考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参加聘用单位的岗位竞聘。

四、考调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辞退。

(二)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cprc.gov.cn(翠屏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三江人才网)。 

Tags:事业单位 招聘 考试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3年09月安徽省滁州市第二人民..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