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省卫生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做好公开招聘(招募)医药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通知》(卫科秘〔2013〕429号)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用编计划的通知》(邱编〔2013〕16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公开招聘(招募)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计划
省计划定向招聘(招募)到乡镇卫生院和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医药卫生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60名;县第一人民医院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4名;部分乡镇卫生院(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5名。合计招聘计划199名,详见《2013年度霍邱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医药卫生类大中专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格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省级财政补助的招聘(招募)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应、历届医药卫生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及医学类专科毕业生。
报考年龄条件按岗位要求确定,具体详见《2013年度霍邱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一览表》。在年龄条件表述中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一律不得报考省招聘(招募)到乡镇卫生院和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
四、组织实施
91exam.org(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霍邱政府网、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霍邱县卫生局网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确认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霍邱县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东湖路100号)。报名时间为10月14日上午8时至10月18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西部志愿者”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报考人员均需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费45元/门课)。同时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
(4)属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3、开考比例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属特殊紧缺专业的,报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21日上午8时—10月21日下午17时30分前到县卫生局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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