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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选聘职员岗位表 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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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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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职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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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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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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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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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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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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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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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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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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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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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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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职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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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户籍(市内/市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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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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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内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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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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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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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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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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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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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100201-内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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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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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在三甲医院从事呼吸内科医师工作5年及以上,在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现仍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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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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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拔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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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技能考核、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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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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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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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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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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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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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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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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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100211-妇产科学/100214-肿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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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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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在三级及以上医院连续从事妇产科医师工作3年及以上,现仍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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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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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拔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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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技能考核、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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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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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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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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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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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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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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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研究生:100211-妇产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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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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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院从事产科医师工作5年及以上,在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现仍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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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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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拔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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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技能考核、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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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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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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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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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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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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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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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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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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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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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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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若为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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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在读)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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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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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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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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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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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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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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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从高中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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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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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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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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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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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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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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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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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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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干部/工人/学生/现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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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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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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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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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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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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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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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加注“同意报名”意见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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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人签名: 审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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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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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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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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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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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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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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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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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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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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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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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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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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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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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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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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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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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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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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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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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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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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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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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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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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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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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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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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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子女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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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子女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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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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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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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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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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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独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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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独生子女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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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节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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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违反计划
生育规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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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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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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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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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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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入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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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市 区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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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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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此表只作为拟聘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市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上报材料之一。
2.此表由拟聘工作人员原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共同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属深圳市外调入深圳,如属已怀孕或已生育一个子女的,除填写此表外,还需由深圳拟接收单位户籍所在地(各区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计划生育的审核证明;如属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此表中须由原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注明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原因和政策依据,并到深圳市计划生育局出具计划生育审核证明。
4.如深圳市内调动的事业单位人员,只需填写此表,并由原工作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各区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盖章确认即可。
5..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丧偶、其它。子女归属:男方、女方。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2017年度人才紧缺岗位和特殊岗位目录》(深人社发[2017]2号),经龙华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局同意,本单位决定选聘3名职员,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选聘职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2017年度人才紧缺岗位和特殊岗位目录》(深人社发[2017]2号),规定的职员应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学历
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则应聘人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2.关于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以国家教育部颁布专业目录为准,其中本科的按照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及高职高专按照1998年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关于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
应聘人年龄要求: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得超过50周岁,即1966年9月1日之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得超过45周岁,即1971年9月1日之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仅限儿科、妇产科等紧缺岗位)不得超过45周岁,即1971年9月1日之后出生;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含应届毕业生)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76年9月1日之后出生;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8月30日。
4、关于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
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7月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2年7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仅接受现场报名
2.时间: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1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地点:龙华区中心医院门诊楼八楼805人事科,联系人:徐小姐、麦小姐,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