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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山东省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六)
2017-09-11 18:06:4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业的学生。

5、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20178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7、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8、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提交资料不全的,应聘人员补充信息后可再次报考该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9、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2017年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对应的咨询电话)。

1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11、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2、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3、应聘人员考试时能否使用户籍证明?

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时只能凭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14、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用书和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15、如何进行电话咨询?

应聘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6-8272090

监督电话:0536-8091611  8090288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2017年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国务院、省、市公立医院改革精神,结合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各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现将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9日以后出生),其中护理、助产岗位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9日以后出生,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放宽)。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人员或紧缺专业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报考人员没有特别注明的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7年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9月19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博士和高级职称岗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一)博士和高级职称岗位

应聘人员注明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将个人简历、联系方式、身份证、科研成果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材料(影印件)发送至电子信箱wfwsrc@163.com(报名格式: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序号、名称)。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名单在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rkjsw.weifang.gov.cn/,下同)公布,报名截止至9月29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市卫计委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二)其他岗位

1、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9:00—9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9月19日11:00—9月22日16:00

初审时间:2017年9月19日11:00—9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9月19日11:00—9月23日16:00

节假日不休息。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10月11日9:00—10月14日9:00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也可同时打印《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正常工作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2号,胜利街新华路交叉路口南100米路东)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对高层次或紧缺专业岗位,经考试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要求。取消核减的计划将予以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A4纸复印)及《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7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并根据情形追究相应责任。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招聘条件明确为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按医疗(笔试类型:A)、药学(笔试类型:B)、检验(笔试类型:C)、中西医综合(笔试类型:D)、护理(笔试类型:E)五类分别命题;其它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类型:F),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潍坊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潍坊市人社局和潍坊市卫生计生委的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专业能力。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因素,必须实行回避。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现场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可采取加试形式。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70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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