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应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各公立医院招聘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市中心血站招聘人员按原托管聘用制渠道管理。
七、违纪处理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见《2017年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36-8272090
监督电话:0536-8091611、8090288
附件:
1、2017年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17年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2017年9月8日
附件:附件1:2017年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17年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来源:
http://rkjsw.weifang.gov.cn/XXGK/RSXX/201709/t20170908_19034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