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确定人事关系后,受聘人员必须服从医院专业安排,并在五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单位或调离。受聘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医院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招考程序、考察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发生。
十一、以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原毕节地区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857—8294040邮政编码:551700
联系人:鲁老师、王老师
招 聘 单 位 名 称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职位类别 |
职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是否需要工作经验 |
其他招聘条件 |
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
01 |
专科护理 |
专业技术 |
临床护士 |
20 |
中专 |
护 理、 助产士、 英语护理 |
需有下列岗位中任意一个岗位从事专科护理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重症监护(含专科ICU)、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手术室、血透室;或具备临床、医技、护理特殊岗位执业上岗操作证。 |
具备护士执业证,在三级综合医院工作1年及以上,年龄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02 |
专科护理 |
专业技术 |
临床护士 |
20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 助产士、 英语护理 |
需有下列岗位中任意一个岗位从事专科护理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重症监护(含专科ICU)、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手术室、血透室;或具备临床、医技、护理特殊岗位执业上岗操作证。 |
具备护士执业证,在三级综合医院工作1年及以上,年龄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03 |
护理 |
专业技术 |
临床护士 |
20 |
中专及以上 |
护理、 护理学, 助产士、 英语护理 |
|
具备护士执业证,在三级综合医院工作1年及以上,年龄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04 |
卫生管理 |
专业技术 |
卫生管理人员 |
1 |
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学士 |
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
|
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 |
05 |
财会 |
专业技术 |
财会人员 |
2 |
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学士 |
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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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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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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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