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佛山市南海区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考单位: 职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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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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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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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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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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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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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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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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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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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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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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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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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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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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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教育□ 在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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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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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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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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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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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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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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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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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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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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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报名资格,同意报考。
□不符合报名资格,不同意报考。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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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填写后,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
二、报名时,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均要求原件并贴上照片)。
2、考生本人报名: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贴在报名表上;
代报名:代报名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2份,贴在报名表上。
3、户口本、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附件材料须用A4纸复印)。
三、考生声明:
我保证:本表信息所填内容真实,如有意隐瞒或失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代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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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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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特长及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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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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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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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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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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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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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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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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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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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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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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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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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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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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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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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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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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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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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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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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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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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辅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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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受理发证、审批服务;协助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协助查处卫生违法案件,处理卫生行政投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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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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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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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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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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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B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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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组织能力强,语言表达能力好,务实肯干, 需经常参与夜间执法、应急值班,适合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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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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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所拟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2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本次招聘职位2个,具体招聘职位、报考条件及薪酬标准祥见职位表(附件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政府辅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22日后出生);
(四)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
(五)身体健康。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我所将委托“南海一点通”(www.nanhai.gov.cn)、南海人才信息网(www.nhrc.com.cn)及南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www.nhhn.gd.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82号14楼南海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室。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757-86326087。
3.报名所需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签名)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4.报名方式:报考者直接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或委托代报,需出示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一)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排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www.nhhn.gd.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www.nhhn.gd.cn)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www.nhhn.gd.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七、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