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最新招考信息:
哈尔滨木兰县事业单位公招12名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 《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哈人联〔2004〕19号),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哈尔滨市木兰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见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blss.gov.cn/)、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站(http://www.cjob.gov.cn)和木兰县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网站(http://www.mulan.gov.cn)发布的《2013年木兰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资格条件。详细内容请阅读《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实地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邮箱mlxxwz@163.com(网上报名经初步审核,电子邮件回复同意报考后,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方可参加此次招聘;资格确认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2013年11月4日至8日(每日早8:30时-下午16:30时)。
地 点:木兰县卫生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451-57082491。
3、所需证件
(1) 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同一底版,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4、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填写《木兰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5、招聘计划调整和改报。每个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6、资格审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7、报名费用。每名报名人员需交考试费100元,面试入围人员另交100元面试费。特困大学生和低保人员,凭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经县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免收考试费。
8、信息查询。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木兰县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网(http://www.mulan.gov.cn),以《通知》方式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报名网站索取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制。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91exam .org。考生考试时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丢失、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的考生)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和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在木兰县政府公共信息网站公布。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情况,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在招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主要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测评其专业实际运用能力。每个考场的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评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后,将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需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木兰县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网站。
(五)办理试用期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木兰县人民政府公共信来源:91考试 网息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主管部门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加分政策
到我市农村基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等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在笔试前进行政策加分现场资格审核。
五、招聘纪律和组织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附件1:
2013年木兰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序号 |
主管部门 |
事业单位
名称 |
岗位
代码 |
岗位
名称 |
岗位
类别 |
招考人数 |
报考学历 |
报考专业 |
其他条件 |
考试科目 |
1 |
木兰县卫生局 |
木兰县人民医院 |
010101 |
见习内科医生 |
专业类 |
5 |
统招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35周岁以下 |
综合知识 西医综合 |
2 |
木兰县卫生局 |
木兰县人民医院 |
010102 |
见习影像科 医生(超声) |
专业类 |
1 |
统招大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35周岁以下 |
综合知识 医学影像学 |
3 |
木兰县卫生局 |
木兰县人民医院 |
010103 |
见习康复科治疗师 |
专业类 |
1 |
统招大专及以上 |
康复治疗技术 |
35周岁以下 |
综合知识 西医综合 |
4 |
木兰县卫生局 |
木兰县人民医院 |
010104 |
见习儿科医生 |
专业类 |
2 |
统招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35周岁以下 |
综合知识 西医综合 |
5 |
木兰县卫生局 |
木兰县人民医院 |
010105 |
见习耳鼻喉科医生 |
专业类 |
1 |
统招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35周岁以下 |
综合知识 西医综合 |
6 |
木兰县卫生局 |
木兰县第二人民医院 |
010201 |
见习外科 医生 |
专业类 |
1 |
统招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35周岁以下 |
综合知识 西医综合 |
7 |
木兰县卫生局 |
木兰县第二人民医院 |
010202 |
见习影像科 医生 |
专业类 |
1 |
统招大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35周岁以下 |
综合知识 医学影像学 |
木兰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二
寸
照
片 |
学 历 |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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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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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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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
申报单位及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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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其它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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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
户口所在地 |
|
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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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声明 |
1、本人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
2、因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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