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4.面试实施
设立7人面试考官小组。担任主考官的,应持有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面试期间,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
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至19日,具体时间见面试公告。
面试地点:委机关办公楼(桃源路35号)
六、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的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以及听取所在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情况,并根据岗位的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聘用建议和意见,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于考核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宣传教育中心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应聘人员参加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招聘岗位1:1比例在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按照考核、体检的程序进行。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7日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在第三方自治区级医院进行。
八、公示、聘用审批
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宣传教育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送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事处,由该处审核后,在广西人才网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71-2803273(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宣传教育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宣传教育中心
2017年10月10日
来源:
http://www.gxhfpc.gov.cn/jgxx/cszc/rensc/qt/2017/1011/429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