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
岗位类别 |
岗(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
专业名称 |
招聘条件 |
考试形式 |
备注 |
笔试 |
面试 |
考核 |
襄阳市妇幼保健院 |
专技 |
妇产科医生 |
2 |
2018年毕业生或2017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
妇产科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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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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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妇幼保健院 |
专技 |
药剂科药剂师 |
2 |
2018年毕业生或2017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
药理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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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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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妇幼保健院 |
专技 |
医学影像科医生 |
1 |
2018年毕业生或2017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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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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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妇幼保健院 |
专技 |
检验科医生 |
2 |
2018年毕业生或2017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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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报考专业: 测试科目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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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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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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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口
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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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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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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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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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高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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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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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高 学 历
毕 业 院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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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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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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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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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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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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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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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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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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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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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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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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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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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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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考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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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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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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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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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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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表格内容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襄阳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襄阳市妇幼保健院拟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7名。岗位条件详情见《襄阳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报名人员可先通过发邮件的形式将报名所需电子文档和各类证件的扫描件,发至我单位人力资源部邮箱(541558348@qq.com)。也可到我单位人力资源部报名。
2、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院校招聘现场报名。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硕士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证明材料)、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2、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列入面试考核对象。
3、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考试办法
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
(一)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60分。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考察、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与应聘人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考察由我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办理备案手续。我单位将就业协议书、面试、考核过程中原始材料报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三)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办理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招聘结果(包括姓名、学校、专业),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0-3069911;
监督电话:0710-3513117。
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