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荔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同意拟聘人员名单的通知;招聘单位和荔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二)公开招聘的卫生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严格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规定,在1个月内办好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负责填写《广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和《广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名册》;荔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岗位、工龄认定和工资等聘用手续的审批工作。
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卫生单位用人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享受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大监督力度。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核对。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荔浦县2017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等,均与荔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荔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处理。
本《公告》由荔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荔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荔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监察股0773-7213297
相关网站: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xgl.lss.gov.cn
附件:
附件1:荔浦县2017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xls
附件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xls
附件4:荔浦县2017年度基层医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源:
https://www.glrsj.gov.cn/contents/channel_12/content_2017-10-25-213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