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需要的层次理论
(二)动机
1.动机的概念
2.动机冲突。
五、人格和行为
(一)人格
人格心理特征是指个体在心理上经常而稳定地表现出来的特征,包括能力、气质和性格,三者构成了个体心理面貌的独特性。
1.能力
(1)能力的概念
(2)能力的分类
(3)能力的个别差异
(4)影响能力形成和发展的因素
2.气质
(1)气质的概念
(2)气质特征
(3)气质类型
(4)气质学说
(5)气质的意义
3.性格
(1)性格的概念
(2)性格特征
(3)影响性格形成和发展的因素
(二)行为
1.行为的概念
2.健康相关行为类型
(1)A/B型行为类型
(2)C型行为类型
3.危害健康的行为
(1)吸烟与健康
(2)药物滥用与健康
(3)酗酒与健康
六、心理评估与咨询治疗
(一)心理评估
1.心理评估的概念
2.心理评估的方法
3.心理评估的基本程序
4.心理测验的概念
5.标准化心理测验的基本条件
6.应用心理测验的基本原则
7.心理测验的类型及应用。
(二)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
1.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基本概念
2.心理咨询基本技巧
3.心理治疗的基本原则
4.心理治疗的基本技术
5.常见心理治疗方法
(1)精神分析疗法
(2)行为疗法
(3)患者中心疗法
(4)认知疗法
第二节 医学心理学基础
一、医学心理学概述
(一)医学心理学概念
(二)医学心理学研究范围
(三)医学心理学研究方法
二、心理应激与应对
(一)心理应激和应激源概念
(二)心理应激意义
(三)应对及后果
(四)应激的管理
三、心身疾病
(一)心身疾病的概念
(二)心身疾病的特点
(三)心身疾病的发病机制
(四)心身疾病的诊断与防治原则
四、心理健康
(一)健康与心理健康的概念
(二)心理健康的判断标准
第三节 患者心理与心理护理
一、患者心理概述
(一)患者的概念
(二)患者角色
(三)患者的角色行为
1. 求医行为和影响求医行为的因素
2. 遵医行为及影响遵医行为的因素
(四)患者的心理特点
(五)患者的心理需要
二、不同病期患者的心理特征及干预
(一)急性期患者的心理特征及干预
(二)慢性病患者的心理特征及干预
(三)康复期患者的心理特征及干预
三、特殊患者的心理问题及干预
(一)手术患者心理问题及干预
(二)临终患者心理问题及干预
(三)癌症患者心理问题及干预
(四)器官移植患者心理问题及干预
(五)医疗美容领域中的心理问题及干预
四、心理护理概述
(一)心理护理的概念和特点
(二)心理护理的原则
(三)心理护理程序
第四节 医务人员职业压力缓解与心理素质培养
一、医务人员职业压力缓解
(一)医护人员职业压力现状
(二)医护人员职业压力原因
(三)医务人员缓解职业压力的措施
二、医务人员心理素质培养
(一)医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医务人员良好心理素质培养的原则
(三)医务人员良好心理品质的培养
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设置
1. 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其他类)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公共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技术岗位(教育类)的公共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卫生类)的公共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职员岗位的专业考试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
2. 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具体考试科目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确定内容并组织实施。
二、考试方法
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的专业科目笔试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三、测查内容及试卷结构
《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主要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主要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等。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经济、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等方面的知识。
政治。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了解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的斗争及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程;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及特色;学习理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理解重庆市委四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
法律。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主要实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关系等;了解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主要程序法及其实际运用。
经济。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市场经济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等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及特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认识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以及我国的对外开放格局、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关系。
公文写作。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公文和常用事务文书相关知识的了解与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熟悉公文的含义、特点、作用、分类以及公文的行文规范、语言规范、处理规范及其它相关知识;把握常用法定公文的含义、特点、种类及写作要求;把握常用事务文书的含义、特点及写作要求。
道德。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公民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认识理解,考查应试者的基本道德素质及修养。主要包括:了解道德的含义、特征及作用,理解把握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主要内容,了解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含义、特点及其主要内容。
国情市情。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我国和我市的地理历史、人文社会、政治经济等基本概况的了解。
时事及常识。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时事政治的了解,对社会和事物的观察、思考和知识积累的程度。考试内容涉及近一年来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时事,以及历史、文化、科技等诸多方面的常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认识了解。
《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
《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主要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主要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等。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经济、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以及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素养等四部分)等方面的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主要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主要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等。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经济、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以及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包含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道德、医学心理等三部分)等方面的知识。
《管理基础知识》
《管理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主要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主要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等。
该科目主要测查应试者对管理、决策、组织、领导、控制、创新、管理方法与管理工具、管理绩效、战略管理等各方面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四、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要严格按试卷题目要求进行作答。
2.应试人员参考前需准备好签字笔或钢笔(黑色或蓝色字迹)、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
3.考试科目的设置、考试方法、测查内容及试卷结构等如有变化,以招考公告、简章公布的为准。
4.《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大纲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
为促进我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热爱卫生事业。
3.在报名开始前一天,须取得一览表中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5.符合岗位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附件1)。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范围
1.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要求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2.聘用人员须在渝中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年限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按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现场报名
报名工作由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开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1.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