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需在区级以上医院做体检
六、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招聘结果将在龙岗区卫计局网站和龙岗区中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式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深圳市龙岗区中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中医院负责解释。
招聘联系电话:0755-89911130,15768896628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中医院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xls
深圳市龙岗区中医院
二0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来源:
http://www.lg.gov.cn/wshjhsyj/tzgg/201711/80404689afd54e79b0f4cbd37f8ce6e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