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人社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和区卫生计生局按有关规定填写《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须与应聘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不满六年的一律不得调出原招聘单位。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考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考聘单位报到。未经考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进行解聘。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和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区所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其他
本公告由东兴区人社局、区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可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凡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及注意事项均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0832-2288102(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2-2275765(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32-2244444(内江市东兴区监察局)
原标题:关于2017年下半年内江市东兴区公开考核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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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下半年东兴区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8日
Custom is second nature. 习惯是第二天性。/ 习惯成自然。
Give us the tools, and we will finish the job. 给我们适当的工具,我们就能完成任何工作./ 干什么活使什么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