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石柱县201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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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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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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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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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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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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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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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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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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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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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资格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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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语
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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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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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
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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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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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曾任何种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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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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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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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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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主要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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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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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
意
见 |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
资
格
联
审
意
见 |
联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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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石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1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教育、卫生及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我志愿报考石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自觉遵守《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及其相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
三、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
四、如本人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做到不无故放弃,否则按不诚信报考处理。
五、如被确定为聘用对象,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及聘用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不诚信报考处理。
六、如被聘用为石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自愿在石柱县工作5周年及以上。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本人签名: 。
本人身份证号码: 。
2013年 月 日
附: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1.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及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无法知晓笔试成绩、面试、体检、考核或录用等信息相关后果。
2.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的,可采取以下措施:
(1)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纳入“不诚信报考人员”管理,承担相应期限不能报考的后果。
(2)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分别予以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登记为考试作弊人员。
(3)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 如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或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后无故放弃的,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纳入“不诚信报考人员”管理,承担相应期限不能报考的后果。
4.正式聘用后在石柱县服务未满五周年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承诺人(报名)人签名: 。
2013年 月 日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