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医疗卫生人才结构,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34名。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不良社会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名称 |
经费来源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专业 |
年龄 |
招聘对象及条件 |
1 |
区疾控中心 |
全额拨款 |
检验科 |
医技 |
1 |
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35周岁以下 (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其中非2012、2013届毕业生须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户籍不限。 |
业务科室 |
公卫 |
1 |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其中非2012、2013届毕业生须取得公共卫生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户籍不限。 |
2 |
区妇幼保健所 |
全额拨款 |
检验科 |
医技 |
1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其中非2012、2013届毕业生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户籍不限。 |
3 |
区精神病防治院 |
全额拨款 |
临床科室 |
临床 |
2 |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非2012、2013届毕业生须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户籍不限。 2、大专学历,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证书,限盐都户籍。 |
检验科 |
医技 |
1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非2012、2013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户籍不限。 2、大专学历,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限盐都户籍。 |
临床护理 |
护理 |
2 |
护理、护理学、高级护理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户籍不限。
2、大专学历,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限盐都户籍。 |
4 |
乡镇卫生院 |
差额拨款 |
临床科室 |
临床 |
15 |
临床医学、病理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非2012、2013届毕业生须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户籍不限。 2、大专学历,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限盐都户籍。 |
临床护理 |
护理 |
5 |
护理、护理学、高级护理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户籍不限。 2、大专学历,取得相应执业资格,限盐都户籍。 |
检验科 |
医技 |
3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非2012、2013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户籍不限。 2、大专学历,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限盐都户籍。 |
中医临床 |
中医临床 |
3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针灸推拿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非2012、2013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户籍不限。 |
注:
1、本次公告中年龄基准日期为2013年1月1日(如: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盐都户籍指:2013年9月30日前本人、配偶、父母一方是盐都户籍或在盐都工作(在盐都工作是指在盐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在盐都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的人员;在盐都区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和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在盐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方式:现场报名。
2、时间:2013年11月19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地点:现场报名地点为盐都区卫生局办公室(盐城市新都路、盐都区卫生局三楼)。联系电话:0515-88401502、68667502。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和职位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盐都区卫生系统事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一份(可在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都卫生网下载)。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盐都户籍要求的,需另提供户籍证明或本人、配偶、父母一方在盐都工作的相关证明。
3、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交笔试费100元/人。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笔试结束后,在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拟聘用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业务能力和基本技能,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笔试、面试工作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共同负责,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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