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管理暂行办法》(遂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组织
成立以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招聘单位等为成员的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县卫生局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
详见《2013年射洪县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1)、《2013年射洪县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四、招聘对象及相应条件
(一)招聘范围:全国。
(二)招聘对象: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具有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专业对口(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符合事业单位招聘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到下列高等院校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可根据实际,选择报名点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工作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考核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的,都将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成都中医药大学报名点: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6日
报名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体育场
2、川北医学院报名点: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1日
报名地点: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风雨操场
3、泸州医学院报名点: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2日
报名地点:泸州医学院城北校区奥林匹克中心主体育馆
4、重庆医科大学报名点: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8日
报名地点:重庆市展览中心
(三)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已填好的《2013年射洪县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在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见附件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和专业证明等材料),本人自荐书(包括自我介绍、基本情况等)。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专业岗位及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2014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需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凭其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4.报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六、考核
(一)考核方式:按照“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原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二)考核实施: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实施考核。
(三)面试内容:考生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公开考核招聘。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考。未按规定时间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七、体检及考察
(一)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报考考生综合考核情况,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视考生综合考核情况,如某一岗位在考核中没有合适人选的,进入体检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其空缺岗位名额纳入下一批小分队考核招聘计划实施招聘) ,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
(二)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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