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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录取名单公告(一)
2017-12-05 17:45:0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洋浦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单位,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琼卫科教〔2017〕15号)安排,经过填报志愿、统一考试、录取、调剂、公示等程序,我委已完成2017年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学员名单

2017年全省国家认定住培基地正式录取学员696名,各省级住培基地正式录取本单位学员104名(具体名单见附件1、2)。

拟在各住培基地接受培训的相关院校2017级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由我委审核,符合条件者纳入我省住培管理系统接受培训。

二、报到事宜

请被录取的学员于2017年12月7-8日期间自行前往培训基地报到,12月11日开始培训。学员报到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模板见附件3, 社会学员不需提交)、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学员务必提交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培训年限

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中医类别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进行培训。具有临床、中医(含中西医)、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学员应严格按照《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轮转计划》进行培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减免时间不超过1年,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减免时间不超过2年。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顺延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培训期间,参训学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产假、婚假等权利,但须补齐规定的轮转培训后方可参加结业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属单位要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安排委培学员到培训基地报到参训;培训基地负责通知所招收的社会学员按时报到参加培训。

(二)根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第十二条规定,单位委派(含本单位人员)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请各培训基地于12月22日前与2017级学员及相关委派单位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并将签署盖章的协议书扫描件发送至xhhainan@163.com,由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存档。《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样本)》请联系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提供,各培训基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应条款。

(三)各培训基地要提前充分做好学员培训的准备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要严格按照各专业培训标准细则实施带教、轮转、考核,及时反馈、上报轮转培训情况。要协调安排好学员住宿,配备必要的床上用品。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对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参训学员具有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再次确认学员的培训类别(临床、中医、口腔类别)及专业,应与其已取得的或将要考取的《医师资格证书》的类别,以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职称考试专业相一致。

(四)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基地的规章制度,中途因自身原因放弃培训或者因违纪取消培训资格的学员按协议缴纳相关费用。培训基地、委派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参训学员休产假、婚假期间的福利待遇。

(五)被招收但无故不报到参训或退培的学员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的培训学员(含培训基地本单位、委培单位、社会学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培训基地和培训专业。招收的培训学员必须连续参加并完成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暂停培训;申请暂停培训者按无故退培处理,其原有培训经历不保留。

(六)各培训基地要严格执行《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关于住培学员执业注册的规定,加强住培学员执业注册管理。

(七)各培训基地于12月11日前将学员报到汇总表(附件4)送至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存档。

(八)各国家级认定培训基地于12月9日前务必按照中国医师协会规定的模板收集报到参训的2017级省卫生计生委招收的学员信息和相关院校2017级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信息,导入中国医师协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并上传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各协同基地务必要配合联合的国家级认定培训基地完成学员信息收集,由联合的国家级认定培训基地负责统一导入并上传省卫生计生委审核。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林海、许林洪,66227291、66236195。

省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处联系人及电话:麦飞熊,65335569。

原标题: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正式录取2017年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通知

点击下载>>>

附件:1. 2017年国家认定培训基地录取学员名单

2017年国家认定培训基地录取学员名单
培训基地 培训专业
海南省人民医院
(101人)
内科
儿科
急诊科
精神科
全科
外科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放射科
超声医学科
骨科
妇产科
麻醉科
临床病理科
口腔全科
康复医学科
神经内科
海口市人民医院
(107人)
内科
儿科
急诊科
全科
外科
超声医学科
骨科
妇产科
麻醉科
口腔全科
神经内科
检验医学科
海南医学院 内科
第一附属医院
(121人)
儿科
急诊科
皮肤科
神经内科
康复医学科
全科
外科
放射科
超声医学科
核医学科
骨科
妇产科
眼科
耳鼻咽喉科
麻醉科
临床病理科
检验医学科
放射肿瘤科
口腔全科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海南医学院
第二附属医院
(97人)
内科
儿科
急诊科
临床病理科
神经内科
全科
外科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放射科
超声医学科
检验医学科
骨科
妇产科
麻醉科
内科
儿科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39人)
外科
全科
放射医学科
妇产科
麻醉科
神经内科
 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
(50人)
内科
急诊科
骨科
检验医学科
全科
神经内科
外科
超声医学科
眼科
放射科
麻醉科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
(“妇幼双百”人员15人)
妇产科
儿科
海南省眼科医院(4人) 眼科
儋州市人民医院(1人) 精神科
海南省中医院
(111人)
中医内科
中医外科
中医妇科
中医儿科
中医针推
中医骨伤
中医五官
中医全科
海口市中医医院
(43人)
中医内科
中医妇科
中医针推
中医骨伤
中医全科
中医外科
中医儿科
琼海市中医院(3人) 中医内科
中医针推
三亚市中医院(4人) 中医内科
中医针推
合计

2. 2017年省级培训基地录取学员名单

2017年省级培训基地录取学员名单
培训基地 培训专业
儋州市人民医院
(10人)
内科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5人)
妇产科
儿科
海南口腔医院
(30人)
口腔全科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
(6人)
妇产科
儿科
海南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
(1人)
皮肤科
海南西部中心医院
(15人)
内科
儿科
海南省肿瘤医院
(1人)
肿瘤科
海南现代妇女儿童医院
(7人)
妇产科
儿科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人)
肿瘤科
解放军第187中心医院
(20人)
内科
外科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超声医学科
麻醉科
眼科
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
(4人)
外科(整形外科方向)
核医学科
口腔全科
琼海市人民医院(8人) 内科
骨科
急诊科
麻醉科
全科
眼科
三亚市人民医院(5人) 内科
麻醉科
合计

3. 单位介绍信模板附件3

单位介绍信模板

 

XX医院:

兹有我院单位员工XXX,身份证号码:XXXXXX,委派到贵院XXX专业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请予以接洽,办理相关手续。

 

 

                                     单位公章

                                      201712XX

 

4. 学员报到汇总表

学员报到情况汇总表
培训基地:
序号 姓名 学历 专业基地 培训年限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Tags:卫生系统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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