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按照招聘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由区公务员局和区卫生局共同组织;
(3)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如各招聘职位最后一名拟录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区公务员局指定医院,按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考察
考察由区公务员局、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录用和聘用
拟聘人员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考生按照总成绩的先后顺序在区卫生局确定的职位内依次选岗。对在各个招聘环节中因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四、有关要求
为搞好我区此次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积极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氛围,拟请区监察局派员对我区此次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工作中,应聘人员有舞弊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报区公务员局备案,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区内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2924213159210605
举报投诉电话:29242649
天津市宝坻区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