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泉州市公务员局、泉州市卫生局决定组织泉州市第一医院等11家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8名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3年下半年泉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最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1)我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2)已被本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正式聘用但未在就读研究生之前办理解聘手续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3)应聘人员专业(研究)方向的认定,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所持毕业证书及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部)出具的证明、研究生期间主要课程、研究生期间临床实践岗位、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方向等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2日-1月15日。应聘者可于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泉州市卫生局现场报名,或通过邮寄方式报名(截止日期以邮寄的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泉州市卫生局办公室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255775
传真:0595-22279821邮编:362000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幢604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请应聘者按照下列人员类别,提供相应的全部材料,可先交复印件,并在考核(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具体类别如下:
1.2014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学生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及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到证原件应在2014年7月30日前提供。
2.尚未就业的2013届及往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本硕连读的考生如无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必须提交本硕连读相关证明材料)。就业后再报考就读研究生者,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入学前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在职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大学等级英语证书或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 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暂未能提供者最迟应在档案审查阶段提供)等材料的复印件。
4.留学归国人员:除应提供上述相关类别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者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批表》复印件。
报名登记表中如有填写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情况的,应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面试考核工作
泉州市卫生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考核)对象。市卫生局将通知应聘者本人,具体名单将和面试通告一并在泉州市卫生局网站、泉州人事网公示。参加面试(考核)对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持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考核)。
应聘者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必须事先向泉州市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市卫生局、公务员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同意调整面试时间,并在网上通告。
(二)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或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科研等方面。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由市卫生局制定。
五、体检工作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在泉州人事网、泉州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
(三)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局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体检对象,并在泉州人事网、泉州市卫生局网站发布具体名单。体检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必须 |